CCTV.com消息(晚间新闻):我们来继续解读新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除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履行告知义务外,还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必备条款作出具体的规定。
必备条款条款也称法定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内容只有具备以下情形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规定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但是,一方当事人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告知对方虚假信息,或用人单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免除自己法定责任,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属无效合同。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也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责编: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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