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首页|搜视|直播|点播|新闻|体育|娱乐|经济|房产|家居|论坛| 访谈|博客|星播客|网尚文摘

首页 > 新闻频道 > 法治新闻 > 正文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四川绵阳燃气"硕鼠"致国资流失5900万获刑5年

CCTV.com  2007年09月06日 18:14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9月4日,备受关注的四川绵阳燃气“硕鼠”7年致使国有资产流失5900多万元一案,由江油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敬克文、南阳萍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3年。

    今年54岁的敬克文是原四川绵阳燃气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南阳萍则是该公司的董事、总会计师。法院查明,1999年至2006年5月期间,二人滥用职权,共造成5900多万元国有资产损失,已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江油市人民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两名被告提起了上诉。

责编:李兴存

1/1

更多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