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节能等含有绿色内涵的词汇近两年频繁出现在政府采购领域,而今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将在全国强制执行。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并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管理制度,明确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类别,指导政府机构采购节能产品。
从2003年起,财政部、发改委和环保总局就陆续发布关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的相关文件,但是均未做出强制要求。从而出现了“节能清单产品未能中标”等现象,导致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落入了一纸空文的尴尬处境。
中国WTO研究会理事陈泰锋向记者介绍说:“强制执行政府节能产品采购制度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十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年平均增长77.9%。这样的高速增长也表明政府采购在节约能源以及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方面具有巨大潜力。
“这也是中国政府采购市场与国际接轨的一个需要。”陈泰锋说。目前,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已经通过政府采购行为来引导公众对节能产品的消费。
责编:李星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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