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是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为更好地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整合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为此,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国家外国专家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主要职责是,统筹拟订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历史沿革
·人事部历史沿革与职能
[历史沿革]
人事部的前身最早为政务院人事局,成立于1949年10月。1950年成立中央人事部,安子文任部长。1954年撤消中央人事部,成立国务院人事局。1959年撤消国务院人事局,成立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文化大革命”期间,内务部撤消,有关人事方面的工作移交中央组织部办理,1978年3月成立民政部政府机关人事局。1980年,国务院决定将民政部政府机关人事局与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国家人事局,直属国务院领导。1982年5月,劳动总局、国家人事局、国家编委和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合并成立劳动人事部,赵守一任部长。1988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成立人事部。
人事部是国家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综合管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选拔和合理使用的人事管理制度;协调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和职能调整、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是主管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责编: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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