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 > 新闻社区 > 中国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城市化进程中降低房价和宽容平民区至关重要

 

CCTV.com  2009年08月13日 13:14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中国城市化道路需要调整的关键是降低进城劳动力和人口的居住成本门槛,使其能迁入城市,从而降低城乡两栖居住率,减少因两栖居住而形成的人口在城乡之间的为生计性剧烈流动,从而走东亚农村人口向城市迁入式的良性的城市化道路。

  可能最为关键的,还需要放宽城镇和城市中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的注册登记门槛,大幅度减轻创业和个体及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减少政府各部门的执法监督而避免对个体及中小企业的吃拿卡要,还要使农民的土地资产化,从而使进入城市的一部分农民在城镇和城市中能够创业,大部分转移劳动力能就业,收入能够提高,增强他们在城镇和城市中对于购买住宅的能力

  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剩余人口向城市流动和集中的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城市化过程中的居住模式,是指农村人口在向城市流动和集中过程中,他们的居住在城乡之中的分布、有无贫民窟、居住的面积、庭院、多层和高层楼房等等。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在他们的城市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居住模式。但是,不同的居住模式,对土地利用率、人口年龄的城乡结构、社会安全等等都有着其不同的影响。

  一、最好的东亚居住模式和次优的拉美南亚模式

  世界上典型的城市化过程中的居住模式总结起来可能有三类:一类是东亚城市化居住模式;一类是拉美和印度的城市化居住模式;一类就是目前中国城市化居住模式。在第一类的东亚城市化居住模式中,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城市中中小企业发展较多,中等收入者较多,因失业而贫困的人口相对较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小,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人口被城市工作机会永久吸收,土地私有使农村人口可以有一定的创业资本和对城市房屋的置换资产,进城市人口的收入增长较快,大部分新迁移居民有逐步购买正规住宅的能力。虽然有一部分居民在转型期间暂时居住在贫民窟里,但这种贫民窟中的人口不断因就业机会的固定化和收入的提高而迁出;并且,在政府财力增强后,对贫民窟进行改造,使贫民窟逐渐并最终消失。日本、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属于这种模式。

  另一种模式是拉美和南亚国家的居住方式。在农村人口城市化转型期间,相对东亚国家,由于其发展模式中重视大型和特大型企业发展,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各部门管制较多,税费较重,农村小农经济快速破产,但是城市中没有较多的创业和就业机会,失业率较高,中等收入人口比例小,而因失业而贫困的人口比例大,居民收入增长较慢,且收入差距特别大,大量从农村向城市流动和集中的人口居住在城市中心贫民区、城市边缘和郊区的贫民窟中。这类模式可概括为拉美和南亚以“贫民窟”居住方式为主转移农村人口的城市化方式。

  二、农民迁入城市的高居住成本与中国式城市化道路

  第三类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居住模式。中国大量向城市转移的人口都居住在哪里了呢?绝大部分居住在工程工棚、城中村、城市小区住宅楼的居民住宅隔屋、工厂和单位的集体宿舍、城郊的租屋等等之中。可概括为工棚等临时性居住、人口城乡间剧烈流动、青壮年到城市打工、老年回乡及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的中国城市化模式。其特点为:一是大多是临时居住,条件很差;二是大量的转移人口不是家庭式迁移,而是单身在城市中工作和居住;三是不可能放弃农村中的住宅,实际是越来越多的人口城乡两栖居住。

  我认为,临时户籍制度、农民工子弟学校,包括一些医疗保险和低成本的行医等,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了学者们关注的这些障碍。阻碍农民向城市固定和永久转移的第一位主要的因素,其实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人口固定迁入城市居住成本的高低。三个原因提高了农民进入城市固定和永久居住的成本门槛。1.城市住宅的高房价。我研究了2007年的农民工收入与房价比,按照2007年的平均房价和农民工的收入,一家四口,80多平方米的住宅,其房价收入比为18:1,为公认最高房价收入比的最高限6:1的3倍。按照房价收入比6:1的标准,城市中80%需要住房的居民都买不起房子,更何况到城市中务工的农民工。2.拆除城中村,限制城郊租屋、不允许私搭乱建存在,农村人口无法低成本迁入城市。实际上,不论是从东亚模式看,还是从拉美和南亚模式看,贫民窟实际是农村剩余人口向城市迁移成本门槛最低的一种方式。只不过东亚与拉美和南亚的区别是,前者逐步消失了,而后者在一些国家中,规模越来越大,存续时间越来越长。由于中国不存在取悦于农村向城市转移人口的直接的政治制度,由于中国各地政府的城管权力和制度过于强盛,由于中国各地城市政府都愿急于将城市建设和市容现代化,大量的城中村被改造,私搭乱建随时被拆除,城市居民区和城郊的租屋随时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和被查抄,导致中国农村人口几乎没有低成本迁入城市和固定居住的渠道和选择。3郾农村中的耕地和宅基地从目前各种规定的限制方面看,其不能作为资产变现,或者获得入股、出租、转让使用权等收入来在城市中创业获得收入,也无法变现置换城市中的住宅。从东亚城市化的居住模式看,由于其农民的土地是私有的,可以通过入股、抵押、出租和出售的方式,形成创业的资本,也可以用其置换城市中的住宅等,其土地资产的收益变成了农民在小城镇和城市中创业的小资本,迁入城市的农村转移人口在城市购买住宅的能力较强。而中国的土地集体制度和集体变国有的强制征用制度,使农民失去了利用土地资产增强在向城市转移过程中创业、就业和居住能力的一个重要基础性条件。

  这样,我们将东亚、拉美和南亚、中国的城市道路概括为:东亚贫民窟逐步消失性的农村人口城市化道路,拉美和南亚贫民窟为主要吸收方式的农村人口城市化道路,中国工棚式居住和人口在城乡间剧烈流动式的城市化道路。

  三、中国式城市化模式的不良和危险后果

  中国目前这种城市化模式如不从战略上进行调整,将会给中国未来的现代化进程形成非常麻烦和危险的经济和社会后果。

  相关链接:

1/3

相关热词搜索: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