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八月十一日电 (记者 毕永光 龙土有)据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消息,自今年八月十八日起,对逾期逗留不超过三十日者执行每逾期一日罚款澳门币二百元的新措施。
澳门特区政府此前已完成修改有关入境、逗留及居留许可的规定,对在许可期限届满后仍在澳门逾期逗留不超过三十日的人士,将每逾期一日罚款额从原来的二十元澳门币提高到二百元。如于一百八十日内再次逾期逗留,将会被视为非法移民,两年内不得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
近来澳门来自境外的逾期逗留者大幅增加,上半年近九万一千名,比去年同期增加一倍多,引发不少社会问题。由于澳门以前的法规对逾期逗留不超过三十天者处罚轻微,故绝大多数逾期逗留者逾期不超过三十天,不少逾期逗留者一年内多次来澳。澳门行政当局认为有必要修改法规,以堵塞漏洞。(完)
相关链接:
责编:石光辉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