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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为己辩白:读书少不懂法律后悔已晚(图)

 

CCTV.com  2009年08月11日 10:45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当地时间二零零七年四月五日,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德蒙迪戈尼作出决定,接受赖昌星提出对其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赖昌星在当天记者会上尽量回避记者的提问,但谈到最近的心情时自称“很高兴”。 中新社发 吕振亚 摄

  中新网8月11日电 据加拿大《环球华报》报道,近日一直回避媒体的赖昌星,8月8日在温哥华福溪(False Creek)的渡轮上,接受了该报的独家专访。赖昌星坦言自己读书少不懂法律后悔已晚。

  在被问到当初为什么会与曾明娜离婚时,赖昌星表示:是曾明娜主动提出来的,主要还是她觉得压力太大,可能离婚可以让她远离我,减少压力。她提出,我尊重她,就同意了。只要她觉得好就行。

  在回应有人提出他与曾明娜离婚是为转移资产的质疑时,赖昌星说,我哪里还有什么资产啊,以前的东西早就被没收或冻结了。如果一定要说转移,那只有转移官司。因为她没有犯事,官司不应该牵连到她,离了婚,官司就都转移到我身上,与她无关了。

  他说,曾明娜与小女儿回国之后,还与他有电话联系,而且,正如曾明娜的母亲对媒体所说,在曾明娜和小女儿回去的三个月间,他都有兑现诺言,给曾明娜汇去生活费。他说:“像过去一样,有钱的时候就给,一切顺其自然。”

  谈到“远华”走私案,赖昌星说,当时海关的规定不完善,管理有漏洞,自己只是利用法律上的漏洞多赚了点钱。他表示:“我这个人书没怎么读,法律知道的也不多,自己觉得有钱赚就开心了。当时没有想那么多。现在想来,如果读书多一点,知道的多一点就好了,但到懂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据悉,赖昌星是受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1999年8月案发后举家从香港逃到加拿大,并一直非法滞留在温哥华。2000年11月,赖昌星夫妇被加拿大移民部门以非法移民罪拘捕,自此开始了长达九年的司法诉讼,以逃避被遣返回中国的命运。近两年间,加拿大移民部一直为遣返赖昌星进行风险评估作业,而赖本人也先后取得加拿大有关当局核发的驾驶执照和工作许可。媒体报道称,赖昌星现居住在大温哥华地区的本拿比市,自称在一家华人地产公司当顾问。(黄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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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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