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 中国网 王锐摄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09年8月7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财政部副部长丁学东、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介绍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等方面的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京报记者在发布会上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工作目前进展情况怎么样?下一步还有什么计划继续推进?
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回答说,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今年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7月1日,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等六部委共同发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7月3日,我们又发布了试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办法》公布实施以后,7月6日,上海开通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第一笔。7月7日,广东、深圳相继开通了当地的第一笔。这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就正式开通了。
我们正在做的工作,首先是选择企业。积极申请参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企业非常多,但是我们有一个要求,由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还是一个新的事物,我们还要研究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并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所以,我们开始选择的企业都是信誉比较好的企业,在海关、税务、外管没有不良记录。我们现在已经完成了这项工作,选择了近400家企业参加这项业务。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0多家企业开展了这项业务,其他企业我们正在进行辅导。因为毕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如何进行具体的业务操作,防范风险,我们正在做业务辅导。现在很多其他地方的企业也提出,希望能够参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我们现在的做法是,先让这400家企业做起来,再看看做的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不足之处,再来完善我们的试点办法,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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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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