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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刊文详解水、电、成品油定价改革进展

 

CCTV.com  2009年08月03日 15:22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消息 国家发展改革网站今日刊载《近期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进展》一文,详细阐述了当前备受关注水价、电价以及成品油定价改革进展。文章指出,今年以来不少地区调整了水价,这些措施是符合改革方向的,有利于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和环境保护。文章强调,电价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

  对于成品油定价,文章指出,有些人总是拿我国油价与美国相比。我国国情客观上要求成品油不能像美国一样实行低税负和低价格的政策,如果我国人均石油消费达到美国的水平,全世界的石油都难以满足我国石油需求。因此,我们需要利用价格和税收杠杆,尽早引导石油合理消费,通过适当合理的价格,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保证国家能源安全。

  以下为文章全文。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客观需要,也是推动节能减排,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今年上半年,水、电力、成品油等重要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一、积极推进水价改革

  近年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各地积极推进水价改革,不断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污水处理收费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普遍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全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逐步施行,反映我国水资源稀缺状况、水处理和污水治理成本的水价体系基本形成,对于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用水效率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供水和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仍然存在征收标准偏低、征收范围偏窄等问题,不利于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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