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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何需限定户籍 网友:政府诚意不足

 

CCTV.com  2009年07月31日 17:14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图片来源:京华时报

  新华网北京7月31日电(前卫)《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自8月1日起实施,首先解决已取得政策性住房资格但暂时无力购房者的住房困难和过渡住房需求。不过,非京籍住房困难者暂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对这一政策,有人叫好,也有网友对于附加条件提出异议。

  出台公租房举措值得肯定

  对于北京市政府出台的这一举措,不少网民表示了欢迎,认为政府能够考虑到房价的压力,为低收入群体提供较为宽松舒适的住房环境,值得肯定。

  新华网发展论坛的一位北京网友表示,现在房价根本担负不起,政府能够考虑到百姓的承受力,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令人高兴。毕竟,买房对于困难群体来说,还是有太多的难题。

  网友“Didier”建言,希望公租房能多一些,使得更多困难群体都能分享政府的惠民政策。

  有网友对户籍政策限制予以支持。一位网友表示:“有人在原籍有房子出租了,现在跑到北京来工作要求住公共租赁房,公平吗?所以,公共出租房必须租给真正的无房而又收入过低者!在目前无法核实原籍有没有住房的情况下实行户籍限制是有理由的。”

  还有一位网友表示:“政府能够考虑到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不妨加速推进,让困难群体都有房住。同时应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杜绝一些有住房的人享受政策却转租赚钱。”

  利民政策不该有附加条件

  也有网民表达了不同意见,一位网友发表帖文说,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恐怕只是看起来很美。政府能够考虑到房价的昂贵,为百姓提供能够栖居的公租房,显然值得称赞,但一个非京籍的附加条件,又让人觉得政府诚意不足。难道只有北京籍的人需要住房子?希望政府出台利民政策不要添加太多的附加条件,非诚勿扰!

  一位新华网友认为,尽管没有拥有北京户籍,但在北京工作和生活的非京籍人士同样是北京市的纳税人,甚至是纳税的主力军。按照义务与权利对等的公约,履行了纳税义务,就有权获得居住地的福利及相关优惠政策的同等待遇。

  “相信在北京工作生活的人们,感触最深的就是两件事。其一,不是北京户籍就必须在子女入学、就医等方方面面遭受不平等对待乃至歧视;其二,北京的房价之贵令人咂舌,按照目前的趋势发展,普通工薪阶层恐怕买一套住房就得搭进大半辈子的艰辛。”网友“看不见的艰辛”表示,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如果政府出台新的政策还要以户籍来作为门槛,无疑是一种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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