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七月二十九日电 (记者 孙贤迅)中共福建省委八届六次全体会议今天下午在此间落幕,但会上审议通过的《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清晰呈现了海峡西岸发展的宏伟蓝图。
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福建明晰细化发展目标,决定有步骤、分阶段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经过十年左右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之区、改革开放之区、文明祥和之区、生态优美之区。
从审议通过的“实施意见”可见,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主体的福建规划:到二0一七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二000年翻两番,比全国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二0二0年,地区生产总值接近或达到四万亿元人民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目标全面实现。
同时,闽台经济融合不断加强,海峡区域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两岸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海峡西岸产业群、城市群、港口群发展壮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创新型省份基本建成。
福建也明确到二0一二年,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第一阶段目标基本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或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地方财政收入突破千亿大关;服务两岸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基本形成并不断完善,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功能更加凸显。
二00八年,福建经济总量已达一万零八百六十三亿元人民币,继北京之后成为中国“万亿GDP俱乐部”的新成员。
为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目标,福建提出要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把宏伟蓝图变为光辉灿烂的现实”。(完)
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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