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我国首部扩权强县的省级政府规章———《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将正式实施。
“与以往四次改革不同,这次是以政府规章形式将上级政府部分管理权限赋予县级政府。”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孙志丹向记者介绍,这意味着浙江省第五次扩权强县改革带有明显的法制色彩。
百姓真能得到实惠
下午2点,骄阳似火。浙江省金华市驾驶考试中心候考区外的树阴下,卷着裤脚的李海明蹲在地上,满脸大汗。
李海明是东阳市平安驾校的教练。每逢考试日,他必须在早晨6点之前,拉着一车学员赶到此处排队等候考试。
按照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等事项属于设区市公安局的管理权限。东阳市属于县级市,当地考生必须到金华市参加考试。除了东阳,金华市下辖的永康、兰溪等7县2区都是如此。
且不论早出晚归带来的不便,仅考前练习和考试两日的来回路费加上场地费,每个学员的成本就提高了近500元。为节约开支,大多教练和学员像李海明一样,宁可忍受40摄氏度的高温,也舍不得躲进车里吹冷气。
2008年底,东阳市对7000多名考生的相关费用进行过测算,结果显示,如果机动车驾驶考试权限下放,每年可节省2000多万元。
面对时有发生的考官投诉,业内人士认为,垄断经营是催生考场腐败的主要原因。而解决途径就是引入市场制,通过将考试管理权限委托给县级机关部门,市和各县发挥优势,吸引考生。
事实上,早在2006年浙江省实施第四次扩权政策时,已将驾驶证考试下放等权限纳入其中;2008年年底,省委、省政府两办发放的扩权文件中,也明确列出将市公安局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考试、发放事项的管理权限委托下放。
但这项权力就是迟迟下放不了。有人认为,一大原因是放权力等于放利益。有人做过测算,如果金华市真的将该权限下放了,那么,一年将损失4000万元的行政事业性收入。
摆脱无法可依窘境
在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官员俞兰看来,除地方利益之争外,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等事权无法下放更重要的原因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及外部行政管理事项的权力下放,目前尚无法律依据。
俞兰解释说,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只能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比如义乌扩权改革时,曾将36项此类权限以规章的形式下放,虽然在形式上合法,但仍缺失法律主体。一旦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行政机关将面临败诉。
“要真正做到扩权到位,必须以立法形式加以保障。”俞兰说,《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实施后,诸如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等事权下放此类改革有了法律依据,权力下放有望摆脱无法可依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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