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朝闻天下):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有“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可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内容。“流动摊贩合法化”也成为了这两天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来看各大报对此的报道。
中国青年报的文章说,这是一个巨大进步,流动摊贩的存在合情合理,给他们一个合法的、有保障和受扶持的经营环境,有助于鼓励弱势群体自主创业,开创一条通畅的就业渠道,也有助于缓解城管部门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如果能得到合理疏导,这些商贩不仅不会有碍观瞻,反而是一个城市开放、自信、和谐的体现。
提到流动摊贩,大家自然会想到作为管理者的城管部门。上面这条报道中就提到,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执行会长兼秘书长就表示,最近将收集各地城管局长的意见。报道中也提到了来自城管部门的担心,比如:由哪个部门来管理?经营场所由哪个部门来划定?是工商还是城管?按说执照由工商发,管理也应该由工商负责,但城市公共空间的管理又归城管负责,也会增加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所以这些问题都有待解决。
相关链接:
责编: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