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7月22日报道昨天,控烟公益组织———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吴仪群教授向本报证实,上海世博局已终止接受此前备受争议的2亿元烟草企业捐款项目。
5月7日,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向上海世博会中国国家馆捐赠人民币两亿元。据《解放日报》报道,这是中国馆自2007年12月启动定向捐赠以来,接受到最大金额的一笔捐款。
7月初,几位致力于控烟的公共卫生专家,在京向媒体公开了一封致上海世博局联名信,呼吁应尽快退还上海烟草(集团)公司2亿元捐赠。
这封由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崔小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心内科专家胡大一等20位专家撰写的联名信指出,这一做法严重违反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有关条款,严重违背我国政府对我国公民和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联名信草拟专家之一,吴仪群教授介绍,国际公认的很多科学调查表明,烟草制品广告、促销和赞助能提高烟草使用,特别是在儿童和青少年人群中。
吴仪群称联名信寄出后,上海世博局相关部门曾与联名信起草专家有过沟通,表示愿退回这笔烟草企业捐赠。昨晚,她终于获得确实消息,上海世博会组织者称,基于“健康世博”的理念,上海世博会组织者与有关烟草公司协商,已终止双方的中国馆定向捐赠合同。得知这一消息后,一些公共卫生专家联名向上海世博局发信致谢。
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节选)
第III部分 减少烟草需求的措施
第13条 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1.各缔约方认识到广泛禁止广告、促销和赞助将减少烟草制品的消费。
2.每一缔约方应根据其宪法或宪法原则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根据该缔约方现有的法律环境和技术手段,其中应包括广泛禁止源自本国领土的跨国广告、促销和赞助。
4.根据其宪法或宪法原则,每一缔约方至少应:
(a)禁止采用任何虚假、误导或欺骗或可能对其特性、健康影响、危害或释放物产生错误印象的手段,推销烟草制品的所有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e)在五年之内,在广播、电视、印刷媒介和酌情在其他媒体如因特网上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如某一缔约方因其宪法或宪法原则而不能采取广泛禁止的措施,则应在上述期限内和上述媒体中限制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以及
(f)禁止对国际事件、活动和/或其参加者的烟草赞助;若缔约方因其宪法或宪法原则而不能采取禁止措施,则应限制对国际事件、活动和/或其参加者的烟草赞助。(本文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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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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