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铭言)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对三种假药“宫颈癌疫苗”、“治疗性乙肝疫苗”和“妇炎康胶囊”进行查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发现上述产品一律依法按假药查处;对发现购入和销售假冒产品的涉药单位,要追溯假冒产品的来源,深挖制假窝点;一经发现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的,依法严肃处理。
假药名单
近日,一些地区发现标示批准文号分别为国药准字H20078197和H20078123、标示生产厂家为北京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宫颈癌疫苗”和“治疗性乙肝疫苗”。经核查确认均为假药。
广西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报告,标示为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4个批号的“妇炎康胶囊”(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0019)非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属假冒产品。这些假药涉及的批号包括20071205、
20080103、20071102、20071206、20080305、20080111、20080702、20080508、20080701、20080526、20080313、080604、20080218和20080604。
连线北京
北京暂未发现三种假药
昨日,北京市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丛骆骆介绍,根据目前全市的稽查情况,北京市场暂未发现有药品经营企业库存或销售14个批次的假冒“妇炎康胶囊”。
由于假冒药品的标示批次多显示为2007年或2008年产,为防治有假冒药品已售出,北京市药监部门还启动了零售药品网络追溯系统,暂未发现有已售出的假冒“妇炎康胶囊”。
对于被公示的假冒“宫颈癌疫苗”和“治疗性乙肝疫苗”,北京市药监局已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开展核查,未发现两种假药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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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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