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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撤销陈绍基许宗衡刘友君省委委员职务

 

CCTV.com  2009年07月17日 21:35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片:陈绍基中新社发 罗仰明 摄

资料图片:许宗衡 中新社发 新视觉 摄

  中新网7月17日电 中共广东省委十届五次全会17日通过决议,陈绍基、许宗衡、刘友君涉嫌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其十届省委委员职务。

  陈绍基曾任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广东省第九、十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今年4月16日,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陈绍基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同日,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中央已决定免去陈绍基领导职务,正按程序办理。

  4月23日,政协第十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免去陈绍基省政协主席职务和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议。6月19日,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陈绍基所担任的第十一届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撤销其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

  同年6月11日,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广东省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因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正按程序办理。1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履行免去许宗衡市长职务的法律手续。

  此前,广东纪检监察网5月18日发布消息称,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刘友君,因涉嫌严重违纪,经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对刘友君实行“双规”,并停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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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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