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7日电 香港《大公报》17日刊出署名文章说,近年暴露出来的腐败案件,多有贪官牵涉女人问题。但果真红颜乃炼就贪官的祸水?值得商榷。贪腐的根源还是因为一些官员手中权力不受制约,监督缺失及道德底线崩溃。总结经验教训时,千万别只怪那吸引眼球的“饵”,让女色成为贪官的“挡箭牌”。
文章摘录如下:
日前,一句“95%以上大案都有女人问题”,让“贪官”与“女色”的共生关系再一次暴露无遗。然而,其讲话中的──“拿工资去包二奶、养情妇是不可能的,因为维持这种奢靡的生活需要大量的金钱,没钱怎么办?自然就会用手中的权力去搞钱。”──却未免趋于将贪腐源头归结于女色。果真红颜乃炼就贪官的祸水?值得商榷。
诚然,近年暴露出来的腐败案件,多有贪官倚红偎翠的现象。远有成克杰、刘志华,近有陈绍基,都在落马后牵扯出曾绊倒在石榴裙下的劣迹。其它的譬如写性爱日记的、情妇成建制的,更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
有句话说“钱、色二者,有如双斧伐孤树,难有不倒者”,颇为形象。有鉴于此,无论是官方还是坊间,多以“色助官贪、色逼官贪”来形容贪腐与涉色的因果关系,似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官之所以成贪都是女人的错。
然而,千里之堤,之所以会溃于蚁穴,首先出问题的是“堤”,如果“长堤”并非豆腐渣工程,而是坚如盘石的铜墙铁壁,蚁又如之奈何?由此可见,贪腐的根源还是因为官员手中权力不受制约,监督机制的无力和缺失,以及道德底线的崩溃。只有当官员丧失了基本的官德和自律之后,生活上的腐化堕落,才会成为政治上蜕化变质和经济上腐败堕落的伴生物。换言之,有了权力这个“催情剂”,才有了在95%的大案背后层出不穷的桃色新闻。
惩治腐败,包括惩治美色腐败,是一个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教育的、行政的、法律的多种手段,方可取得成效。而在诸多的手段中,法律显得至关重要,也最为有效。
不过,由于权色交易往往具有隐匿性,如何查处尚需细致的制度安排,像近日四川省眉山市委出台的“八小时外严禁与异性不正常交往”的规定,既无科学性又无可操作性,只能沦为一席笑谈,于惩治贪腐并无裨益。
总之,贪官之于女人,就好比鱼之于饵,经不起诱惑的,当然会致命。总结经验教训时,千万别只怪那吸引眼球的“饵”,让女色成为贪官的“挡箭牌”。(郑曼玲)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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