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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共场所火灾工作人员不组织疏散将被拘留

 

CCTV.com  2009年07月16日 05:39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重庆晚报  

  公共场所火灾 不组织疏散要被拘留

  我市启动四大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持续到12月15日

  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工作人员如果不及时疏散人员,将一律拘留。市政府办公厅昨日出台四大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方案,其中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方案中,要求一旦发生火灾,现场工作人员须履行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义务。

  行动从今日起持续到12月15日,主要包括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四大领域。

  高层建筑装修禁用易燃物

  依照方案,各区县政府要对本区域已建和在建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和危旧房片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消除火灾隐患。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公众场所将一律关停。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的以及采用易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将一律查封。针对高层建筑灭火难问题,我市将组建攻坚小组并实施综合演练。

  主城危化企业关闭或迁移

  我市今年内将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区域或化工园区。从2010年起,新办企业一律进入园区。对位于主城二环高速公路内和区县城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将严格执行关闭政策。未关闭的,在2012年前将全部迁进化工园区或专业经营市场。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危化企业黑名单制。

  高处坠落将排查整治

  此次行动将对高处坠落等进行整治,重点排查人口密集地区和学校周边等敏感区域的在建工程项目及高边坡、深开挖、隧道、桥梁等项目。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方面,将专项排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等。此外,下水道和化粪池也将纳入排查内容。

  隐患逾期不改将严处

  此次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要求各区县对本区域的企业排查率达100%。对不能立即整改且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关停,对重大隐患逾期不整改的须严处重罚,直至关闭。此外,有关部门还将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或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责任。首席记者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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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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