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朝闻天下):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对消费拉动作用巨大,如何以旧换新、会获得多少补贴也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
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日前公布了汽车和家电以旧换新的相关细则。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规定,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出租车以外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以及提前报废“黄标车”(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并换购新车的,根据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补贴。
目前汽车以旧换新的各项实施细则正在进一步落实,预计下个月中旬可以正式启动。届时,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和部分县级市将设立联合服务窗口,提供办理汽车以旧换新手续的一站式服务。从申请到录入手续审核结束后,15天之内购车人就可以拿到财政补贴。目前全国各地已经有450家汽车回收企业通过了国家的审核。 与此同时,家电以旧换新也于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等9省市展开试点。此次列入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产品范围的品种有: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共5类。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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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