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银行跨行、跨地区转账,都要收取手续费,这是很多人都熟知的业务。在东兴市却有一个团伙,利用银行的优惠政策,为非正规进出口贸易提供支付平台,建立了一个高速运作的“地下钱庄”。不到4年的时间,该团伙就汇兑了72亿多元。目前,11名境内外的犯罪嫌疑人,已被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频繁贸易
催生一群“兑钱婆”
如果不是被逮捕,今年42岁的阮某和48岁的丈夫黄某,也许还在东兴市的各个银行营业厅里忙乎着。今年5月19日被抓获前,夫妻两个平时俨然像银行的大堂经理,整天坐在大厅里帮中越客商们兑付现金。
阮某夫妻都是越南人,但妻子阮某几乎已经是个“中国通”,她已在东兴市经商21年。自从两年前接触兑换货币以来,她的丈夫也到东兴市帮忙。这对夫妻的“生意”,其实就是专门帮老板在中国与越南之间承兑货币。
这个跨国转钱方法是:中国或越南的老板们,如果想将在越南的资金转到中国兑成人民币,就到阮某在越南的营业点,与工作人员谈好兑换汇率(人民币对越南盾的汇率),结算出人民币金额。
等老板们把越南盾存到阮某在越南的银行账户后,越南方的工作人员就填写一张资金结算凭证,由老板们把该凭证带到东兴市,阮某便从东兴市的银行账户上,提取人民币现金或者转账到老板指定的账户上。资金的跨国承兑,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迅速完成。
如果老板们要把在中国的资金转到越南使用,阮某也是采用相同的方法,在东兴市收取人民币后,在越南给老板们支付越南盾。夫妻两人在东兴市从事货币兑换生意以来,总共发展了100多名客户。
与这对夫妻同时被捕的,还有6名来自越南的女子。他们与阮某一样,被捕前都在东兴市忙着做双边汇兑的生意。这些混迹在东兴市各个银行大厅的越南女子,被当地人称为“兑钱婆”。
寻觅利差
“地下钱庄”渐成形
如果不是阮志忠成为“兑钱婆”的“代理人”,也许这个巨大“地下钱庄”的盖子,可能会揭开得更晚一些。
据落网后的嫌疑人交代,由于人民币与越南盾都不是国际货币,做贸易的老板们必须以对方国的货币结算,为非正规进出口贸易提供支付平台的炒卖外汇行为就应运而生。
“兑钱婆”们交代,她们多数受雇于越南的炒卖外汇的老板。她们到东兴市用边境通行证开户后,用这些账号作为跨国转移资金的平台。她们每月领取老板发放的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固定工资。
遇到要在东兴市将款转移到中国其他城市,幕后老板还会支付每笔50元的手续费。扣除东兴市的银行收取的跨区转账手续费每笔25元后,她们还能每笔获利25元。炒卖者的利益,则来自汇率的差额。
今年30岁的阮志忠是东兴市人,开有一家公司,专门从事电脑的销售和维修工作,也认识了一些专门兑钱的越南人。2006年秋天,阮志忠开通了网上银行。因为当时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尚未收取手续费。这个政策吸引了众多“兑钱婆”寻找阮志忠,并约定所省下来的手续费平分。在相互介绍下,“兑钱婆”逐渐将业务交给阮志忠代办。
为何这种跨境转钱的方法,让不少人趋之若鹜呢?“兑钱婆”黄氏亲说出了原因:原来,要办理正规的进出口手续,才能通过银行将资金从越南汇到中国(或从中国汇到越南)。这样办理一是手续麻烦、时间长;二是很多客户是无法办理正规的进出口业务;三是有很多业务,无法办理正规进出口手续。这就无法进行资金的跨国汇兑。
这些非正规进出口的客户,只有通过“兑钱婆”的非法渠道,才能将资金跨国转移。“兑钱婆”们四处散落的汇兑款,一汇总到阮志忠手上后,“地下钱庄”就成形了。
争夺客源
与银行打起成本战
自从代理“兑钱婆”手中的业务后,阮志忠开始忙得不可开交,俨然成了“钱庄”的掌柜。他不但把妻子叫来帮忙转账,连公司里的3名员工,也成了他转账的帮手。
热闹的光景没有持续多久,阮志忠就吃了银行政策带来的“损失”。原来,网上银行也开始收取转账的手续费了。更让他烦恼的是,东兴市的各个银行加强了服务,专门安排人员在营业大厅引导客户在网上转账。那些“兑钱婆”又回到银行办理转账业务了。
昔日的客户在流失,尝到甜头的阮志忠又想出了应对办法:利用银行的关联账户,与银行打起转账成本战。东兴市的一些银行,推出关联账户异地转账不收手续费的政策后,阮志忠意识到机会来了。
因为越南方要求在中国国内承兑的客户,多数是广东省的服装商人,阮志忠专门到广东开设了多个银行账户,与在东兴市开设的账户形成关联账户。为方便转账,他甚至还专门开通了电话银行。
越南方要求转账给广东的客户时,他先利用东兴市的账户,进行同行同城操作,将钱转到自己的户名下(银行不收手续费),然后转到自己在广东的关联账户(不收手续费),再采用同行同城转账的办法,转到客户账上。通过曲线转账的办法,阮志忠达到了零成本的转账目的。
手续费成本没有了,阮志忠昔日的客户又回来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后,他在这些“兑钱婆”中有了一定的信誉。她们有时为了方便,甚至直接叫客户将钱转到阮志忠的账户,再由他代为转移支付。上百万上千万的款项,就这样随着鼠标一点或电话一拨,就转账完毕。
账户异常
引起了公安部关注
阮志忠账户频繁的大额现金进进出出,引起了公安部经侦局的关注,随后将“关于核查阮志忠可疑交易”的线索,交给广西警方查办。2008年8月11日,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将该线索移交给防城港市公安局调查。
根据调查,警方发现阮志忠在防城港市及外地,共开设有77个个人账户。从2004年11月至2008年3月期间,他利用上述账户进行大额交易逾万笔,资金交易总额达72亿多元人民币。因涉嫌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2008年9月4日,防城港市公安局决定对阮志忠等人立案侦查。
今年5月18日,警方依法传唤了犯罪嫌疑人阮志忠等12人。经审讯,他们对非法经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根据查获的汇兑凭证,发现嫌疑人的转账数额十分惊人:2007年底至2009年5月16日,越南籍嫌疑人团氏恒通过阮志忠等人,支付给客户汇款120笔,金额共417万多元。从2007年至2009年5月,阮志忠等越南籍嫌疑人支付汇款171笔,金额共计2273万多元……目前,已经查实的阮志忠等人非法汇兑的金额已达2000多万元,其他款项正在调查中。
今年6月24日,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抓获的12人中,有阮志忠等11人被防城港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根据嫌疑人的供述,这个“地下钱庄”的承兑款来源也真相大白。原来,这些嫌疑人并不是真正把钱从一个国家带到另一个国家,而是实施“换钱”的手法来承兑:在越南内(或中国内)收到东家客户的货币后,转而在该国内支付给西家客户。(南国早报)(记者 骆南华 通讯员 陈立勇)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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