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宝被刑拘
追悔莫及称要卖房卖车赔偿罪名是交通肇事还是危害公共安全尚在研究
■姓名:张明宝
■性别:男
■出生:1966年4月
■单位: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挂靠)
■职务:项目经理(个体施工队负责人)
■肇事状态:血液酒精含量是醉酒标准的近五倍
本报讯 记者昨从南京警方获悉,6月30日晚,醉酒驾车造成5死4伤重大交通事故嫌疑人张明宝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6月30日晚,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发生一起醉酒驾车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当场身亡,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4人受轻伤。经抽血化验,肇事司机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381毫克,而每百毫升80毫克就属于醉酒,显然,肇事司机属严重醉酒驾驶。
经警方调查,肇事司机张明宝,今年43岁,是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挂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家住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某小区。审讯过程中,张明宝交代说,30日晚上8点15分左右,他跟人在金盛路一家饭店吃饭,喝了七八两白酒。饭后,他驾驶苏ATH900牌号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准备回家,车辆失控后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撞坏6辆路边停放的轿车。
相关链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