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定期给他送钱已成“习惯”;近日法院判其坐牢五年半,没收财产30万元
一名血液中心主任手握一定的权力,因他可以拍板本单位药品、器械等采购,因而成为一些医药商家进攻的目标。
采购医疗器械过程中,原南京市血液中心主任周小波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50余万元,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近日,周小波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资料袋”里都装了现金
50岁出头的周小波是南京市人,研究生文化,原南京市血液中心主任、法人代表。由于周小波能决定单位的药品、器械的采购,因而成为各供应商追逐的对象。2004年初,该血液中心开始采购山东某药品公司的采血袋,对方的负责人张某找到周小波谈判,精明的张某摸清了周小波的住址后,开车直接来到了周家门口,送给周小波一个手拎袋。周小波回到家中打开手拎袋发现,袋中装有现金4万元以及香烟、酒等物。当时,周小波并不习惯这种收钱的行为,内心也挺不舒服的。
2005年初,张某再次来到血液中心,让自己的业务员以送资料为名,将一个封好的牛皮纸袋送给周小波,里面装有现金1万元。从此,这种送“资料”成了习惯。据周小波交代,张某又送了好几次“资料”给他,每次都是5000元到1万元不等。按说,这种钱周小波应该上交单位,可他当时急需要用钱,于是他仅上交了3万元,其余的7万元全部进了自己的口袋。
一句玩笑让他“增收”2万
2000年4月,血液中心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用血保险协议,到了2002年,血液中心又在该保险公司签订了献血者人身意外险,这两个保险一直做到2007年,这期间保险公司一直按照比例返还血液中心保险代办费,后来改由血液中心按全额缴纳保费,再由保险公司团险部的经理洪某把保险代办费交给血液中心。2004年8月,洪某去血液中心找到周小波,提出想由他代保管保险公司应付给血液中心的保险代办费,周小波同意了。
一天,洪某遇到血液中心的一位干部,那位干部开玩笑说:洪经理,你做我们血液中心保险这么多年,一定挣了不少钱吧?一句话点醒了洪某,他感到很紧张,担心往后血液中心的保险业务能否顺利地做下去,于是决定做做周小波的工作。不久,洪经理来到了周小波的办公室,聊了几句后交给周小波一个信封,说是感谢周小波对他工作的支持。周小波客气一番便收下了,打开后发现信封里有2万元现金,周小波没有上交,全部用于生活开支。
叫行贿者把英镑打女儿卡上
外人不知道,血液中心下属单位的经费也同样要血液中心支付,那么,支付多少经费也是有名堂的,对于这点内幕,血站的负责人心知肚明。为了让周小波多拨些经费,同时也好让手下职工安心工作,2005年春节,下属血站的一位负责人金某来到周小波的办公室,汇报工作后拿出一个信封交给周小波,虽然不多只有2000元现金,周小波仅客气了几句便收下了。就这样,金某每到春节总要到周小波的家里去拜访,每次都留下一个信封,里面装有2000到3000元不等的现金,有时还会带些土特产。
血液中心每年都要向厦门某医药公司购买诊断试剂产品,厦门公司的江苏代理商李某因此与周小波结识了。2000年前,血液中心每年要购买对方价值30万到40万元的试剂产品,2000年后增长到了70万元。李某自然明白其中的奥妙,春节期间他来到周小波的家,表示感谢之余放下一个信封,内装现金5000元,周小波笑纳了。此后,李某除了春节外中秋节也来,每次都会留下一个装有5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信封,随着李某业绩的提升,信封里的现金变成两三万元。2005年之后,周小波提出不要再送钱给他了,要送的话,干脆将钱换成英镑直接打入他在国外上学的女儿的卡上。就这样,李某开始改送英镑,三年下来送给周小波的英镑折合人民币约19万余元。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李国田 魏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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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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