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6月26日电(记者 刘晓莉)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原厅长张廷登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张廷登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院审理查明,张廷登在1993年至2008年间,利用担任广西田阳县县长、田阳县委书记、合浦县委书记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59万元、美元1.5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4.2万元的劳力士手表和价值人民币1.8万元的欧米茄手表各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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