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晴隆6月19日电(记者黄勇)中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19人表示,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新桥煤矿17日发生的透水事故被认定为一起性质非常恶劣的瞒报事故,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19日中午赶至事故现场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树鹤说,经初步调查了解,这起事故的性质非常恶劣。首先是事故发生后,矿主瞒报。其次,事故发生于17日早8时许,并非原先所称的17日15时30分左右。群众举报以后,通过相关政府部门核实,到第二天4时许,矿主才向有关部门报告,使营救时间延误了21个小时。
目前,救援工作仍在紧张进行,截至19日21时,仍未发现被困人员。
王树鹤说,矿主还把原下井人员名单撕毁,谎报被困人员,开始报7个,后来又报10个,接着又是15个。经过公安部门的进一步核实,19日18时20分左右井下被困人员又增加1名,增至16人。有关方面还将进一步核实被困人数。
王树鹤指出,透水事故是违规、违章操作所致。事故矿井是一个整合矿井,发生透水的地方不是整合方案中进行技改的巷道,而是矿主安排以掘代采,安排出煤。
王树鹤认为,由于矿主瞒报,导致政府组织营救被延误,目前救援能达到这个进度,说明当地的应急救援工作比较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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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徐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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