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彩民隐私权如何保护? 资料图
问:条例对中奖彩民隐私权的保护有哪些规定?
答:先前,有一彩民中得双色球超级大奖上亿元,当地福彩部门安排大奖得主秘密兑走了巨奖。有人提出质疑,公众对彩票兑奖应有知情权。为此,曾引发了一场彩票兑奖中隐私权与知情权孰重孰轻的争论。其实,什么人中了大奖不应属于政府信息,与公众的知情权无关,彩票得主的安全更为重要。因此,条例除有对彩票开奖的公开、公正要求之外,又规定了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否则,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泄露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问:依条例弃奖的得到救济吗?
答:新闻报道过,一位民工买了彩票后,便回到老家照顾病人去了。当得知中了500万大奖后,已过了兑奖期间,按规定没在兑奖期兑奖就被视为弃奖行为。兑奖期间是彩票这种游戏规则的一部分,在这期间,中奖人可以行使兑奖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也是应该有限度的,这类似于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所以,从法理上讲,弃奖行为是不能得到补救的。不过,过去彩票的兑奖期多为30天左右,而条例规定的兑奖期为60个自然日内。这就意味着,从今年7月1日以后发行的彩票兑奖时间将延长至60天,给彩民有充足的时间,尽量避免错过兑奖,以减少“漏奖”的遗憾。
2008年5月15日,国内首例500万彩票大奖弃奖纠纷案庭审现场。资料图
问:弃奖的奖金如何处理?
答:条例规定,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这条新规定,体现了彩票的公益性质,也对以往弃奖奖金纳入调节基金的处置方式进行了调整,使彩票的公益性得到加强。
问:在彩票管理模式上如何对风险进行控制?
答:彩票的风险控制不但对保障彩票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对保护彩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十分关键,对维护彩票市场稳定乃至社会稳定也十分重要。可以说风险控制贯穿了条例内容的始终,条例在彩票管理模式上的规定,被有的人称为“1十2十N”的管理模式。“1”是指作为彩票监督管理部门的财政部门;“2”是指分别主管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的两个行政主管部门(民政和体育部门);“N”是指公安、工商、税务、审计等依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参与彩票管理相关活动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
问:条例对彩票资金管理作了哪些规定?
答:彩票资金的构成在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彩票资金包括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由国务院决定。彩票品种中彩票资金的具体构成比例,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的决定确定。彩票发行费专项用于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以及彩票代销者的销售费用支出。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支出应当符合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不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问: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007年12月19日,国家体彩中心原副主任、法定代表人张伟华涉嫌受贿案庭审现场。资料图
答:一是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对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规定了由财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对彩票代销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规定了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权解除彩票代销合同。
四是对伪造、变造彩票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兑奖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对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单位违反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规定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的,没收已使用彩票公益金形成的资产,取消其彩票公益金使用资格。
六是对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彩票管理职责的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彩票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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