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日前表示,今年以来就推动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及时向中国残联有关部门作了反馈。
公安部和中国残联将专门就推动此项工作进行商谈,积极为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出台创造条件。
2003年9月1日,公安部出台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其中“允许左下肢残疾但其他肢体健全的残疾人驾驶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满足了部分残疾人驾车出行的需求。
但目前公安部正在酝酿继续扩大这一范畴,公安部正在考虑的问题包括:什么样的汽车适合残疾人驾驶、安装的辅助装置怎样才更安全、怎样才能帮助残疾人更好地掌握安全驾车技能等。
交管局表示,将进一步研究完善残疾人驾驶汽车考试办法,尽快出台相关规定,指导各地落实无障碍通道建设,设立残疾人优先服务窗口,为残疾人办理牌证等业务提供更大的便利。 (记者李静睿)
相关链接:
责编:李二庆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