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朝闻天下):人民日报的一篇报道:“啃老”,也是侵权。
首先解释一下,“啃老族”是指那些到了就业年龄却赋闲在家,衣食住行全靠父母的年轻人。
河南最近审结了一起案子,此案中,被告赵某和妻子会某结婚后,一直跟父母生活在一起,稍有不如意就打骂父母。最后,忍无可忍的父母只好将不孝的儿子和儿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儿子搬出去。
经审理,法院对这起特殊的案件作出了一审,判令被告赵某、会某于判决生效后搬离父母的住所。此案让那些“啃老族”明白,法律可以对“啃食”行为说“不”。
法官说,如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要强行住父母的房子,吃父母的饭,拿父母的钱,这类行为涉嫌侵犯父母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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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