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自己的“致富”梦想,孙某竟挪用公款百万余元用于炒股、炒期货、购买彩票等营利性活动。近日,由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孙某特大挪用案件,被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罪并罚执行十年有期徒刑。
现年40岁的孙某,原系宝鸡某国有公司驻外销售经理,由于工作中经常接触一些公司大老板,看到他们挥金如土的消费,渐渐禁不住诱惑,动起了歪脑子。2004年,他挪用公款80多万元用于在宝鸡股市炒股,股市下跌,公款被全部赔掉。2006年他又挪用30多万元公款炒期货,赔了个精光。2007年,他与典当行融资进行炒股,又赔了40多万元。最后,孙某孤注一掷挪用公款10多万元用于购买彩票,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几年下来,孙某挪用公款已经达160.34万元。
今年初,公司的另一名业务员因挪用公款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他因此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经过再三的思想斗争,最终决定到渭滨区检察院投案自首。 (通讯员 荀军武 张兴峰 记者 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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