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简讯>
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
自2009年5月1日起试行的《<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简讯>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于4月上旬由卫生部妇社司印发。“考核办法”根据卫生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旨在进一步做好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工作信息的上报和交流,鼓励各地踊跃供稿,提高信息质量,促进相关工作。
“考核办法”强调,《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简讯》(以下简称《简讯》)信息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的各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简讯》反映动态、交流经验和促进工作的桥梁作用,逐步实现《简讯》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提出,考核尽可能采用量化指标,保证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地《简讯》信息工作情况;鼓励各地踊跃供稿,注重稿件质量,做到大事不漏报、小事有新意。要求各省(区、市)加强对《简讯》信息采集、报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省(区、市)信息报送网络,并做到每月至少报送一篇高质量的《简讯》信息稿件;要安排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担任《简讯》信息通讯员,负责《简讯》信息采集、组稿、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简讯》信息稿件原则上由省(区、市)卫生厅局主管处室审核后统一向卫生部妇社司报送。
“考核办法”确定,对各省(区、市)的《简讯》信息考核评分由卫生部妇社司根据积分情况进行排名,每季度通报一次,并在年终进行总结和评优,对优秀通讯员进行奖励,对优秀省(区、市)卫生厅局进行通报表扬。“考核办法”还规定了《简讯》信息工作考核评分的具体标准,并对提高通讯员相关素养和《简讯》信息稿件质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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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闫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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