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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公安部将联合打击银行卡犯罪

 

CCTV.com  2009年05月06日 10:27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法制日报  

“卡在我身上,密码也没泄露给别人,钱怎么没了?”

  “电脑发现两个陌生的程序,快帮我看看,我是不是成了‘肉鸡’?”

  不论你是通过网上银行还是使用ATM机作为支付工具,这样的惊讶、呼救、疑问、恐惧可能发生在每个人身上。

  银行卡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涉卡犯罪也如影随形。今天,央行、公安部、银监会、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就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从20个节点予以严格规范。这些措施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

  代办卡:个人从严单位禁止

  一张小桌子,两把凳子,一块牌子:“申请信用卡,有好礼相送”,小张每天的生活就开始了。他每天守在超市的出口处,等着人们前来代办信用卡。

  代办信用卡,不光在超市,大街小巷中时时能见到。但代办人或泄露个人信息或乱收费,甚至办下卡来自己去盗刷,使持卡人不知不觉中上了信用“黑名单”。

  去年10月,在北京打工的小叶碍于老乡面子,代办申请了一家银行的信用卡,今年4月,另一家银行发来了律师函:你已于11月8日申请了我行的信用卡,透支了106852.31元,若3天内不履行还款义务,我行将追究你的刑事和民事责任。他就纳闷了:“没申请,没签字,怎会有这家银行的信用卡?”

  另一位持卡人闫先生也因为莫名多了一张信用卡和3000多元的透支款,而被银行告上法庭,到了法庭,一查申请信用卡时填写的申请单、身份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及电话、消费记录等资料,发现除了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真实之外,其余信息全是胡编乱造。

  让持卡人疑惑的是,他们的身份证被盗用时,信用卡怎么会通过银行的审核?

  四部门今天发布的通知规定,今后,个人代理他人办卡的,银行必须同时核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真实身份。无正当理由,不允许个人代理多人办卡,禁止单位代办信用卡。

  为了从源头上控制银行滥发卡,通知要求对于无稳定工作和收入的客户,银行要谨慎授信,并且,银行的信用卡发卡营销业务不得外包。而手中有十几张卡的持卡人再申请办卡将从严审查,这也意味着那些以卡养卡的“卡奴”们将不再可能玩得转。

  持卡人:自助转账时有上限

  今年“五一”之前,一持卡人到银行取钱时发现卡上余额只有80多元,他吃了一惊,马上打印了交易详单。发现卡中的钱在一个多月前,已被人分3次取走了。再仔细一看,交易方式为ATM交易,经过询问才知交易地点所在的那家支行24小时自助银行,一个月前的确发生过很多类似事情。钱是怎么丢的,至今没有结果。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持卡人资金丢失往往通过两个渠道:在网上支付、收邮件、玩游戏时中了木马,成了“肉鸡”,银行卡信息和密码被窃取,目前这方面已成了产业链;通过复制卡,在柜台或者ATM机被转走资金,这方面也有很专业的分工,且行业内还有“高峰论坛”进行交流。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受害人都是通过自助转账而被偷走资金的。

  不声不响的,钱没了,等持卡人发现,早已无迹可寻,持卡人能否及时发现及时挽回损失呢?四部门的通知规定,今后,未经持卡人主动申请并书面确认,发卡机构不得为持卡人开通电话转账、ATM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等自助转账类业务。确要开通的,银行要进行更为严格的真实身份核查,否则,产生资金风险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同时自助转账也有了上限规定:电话、ATM转账的,每日每卡转出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网上银行转账应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式,否则单笔转账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人民币,每日累计转账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人民币。

  对于客户银行卡信息可能发生泄露的,银行也不能坐视不管,任凭资金丢失。通知规定,首先应联系持卡人,提示持卡人尽快换卡或修改密码,不能联系到持卡人且情况紧急的,可临时锁定持卡人账户。

  黑中介:非法套现要被打击

  “你干脆也在淘宝上开个店,套套现,赚点小钱?”这是记者在采访信用卡非法套现时,银行人士开的玩笑。

  注册个网店,自己卖朋友买,这边用信用卡支付,那边就可以用卡取现,不超过限额,不太频繁,这是许多持卡人网上套现的主要手法。而开实体店的“黑中介”更是有恃无恐,到处做广告:收取一定的中介费,就可以刷卡取现。

  一位小老板告诉记者,取现后资金可以免费用四五十天,当然比银行划算,而且没有风险。因为银行也很难发现,万一发现了,那就换一家银行的POS机,银行也没辙。

  如何控制银行卡非法套现和欺诈的风险?四部门要求,今后,银行对特约商户要建立定期现场检查制度,对于新签约商户、出售易变现金商品如珠宝、电脑等商户,以及有不良记录的高风险商户,要提高现场检查频率。严格对消费撤销、退货、消费调整等高风险业务的交易授权管理。

  以前,银行发现商户有欺诈或套现行为的,只能撤POS机,终止交易。按照此次通知规定,除了终止交易外,银行还应向公安部门报案,将商户和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相关信息报送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向中国银联银行卡风险信息共享系统报送。

  “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将对黑中介是个威慑。”银行人士说,“但最根本的解决途径还是要让他们承担法律责任。”据悉,有关部门将尽快制定《银行卡条例》,有关信用卡套现的司法解释也将制定。

  工商部门对黑中介的打击力度今后也将加大。今后,在信用卡广告中出现“POS消费提现”、“刷卡取现”、“办卡刷卡一条龙服务”、“代还信用卡透支款”等内容,工商部门将依法查处,并且工商部门不再为企业经营范围核定信用卡咨询、金融咨询、资金借贷等业务,以防中介以金融咨询的名义非法从事信用卡贷款业务。

  记者了解到,为打击银行卡犯罪,公安部央行将成立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办公室,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统计显示,截至2008年年底,中国银行卡发卡总量已超过18亿张,银行卡消费已占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四分之一。

责编:赵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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