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朝闻天下):提高警惕没错,可你想:来电显示都是公安部门的电话,这老百姓防起来难度可想而知。同样是因为虚假的来电显示,山西的一位女士也被骗走了6000块钱。不过,这位女士认为,来电显示出问题,和电话运营商有关系,并因此把当地移动公司告上了法庭。
这就是中国青年报的这篇报道:用户遭遇手机诈骗,移动公司被判赔钱。
这位遭诈骗的是山西沁水县的王沁霞,她是去年5月份在一次买二手车的过程中被骗的,当时,双方商量好,由王沁霞的弟弟去找卖车的人接车,她到银行去等,弟弟看车合适了打电话给她,她再把钱打到卖车人账号上。
在她弟弟出发去接车十几分钟后,王沁霞的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他弟弟的手机号,可一接听,是个陌生男子,告诉王沁霞看车的人对车很满意,可以付款了。
王沁霞说她当时有点怀疑,还问:我弟呢?对方说:你弟弟正在试车,不方便打电话,让我通知你。因为的确是弟弟的电话号码,所以她就没有多想,就把钱打到对方账户上了。
但把款打过去几分钟,王沁霞接到弟弟的电话,说自己到了接车的地方,却一直没见着人和车,而他既没有给王沁霞打过电话,也没有把电话交给别人。
知道受骗后,王沁霞马上就报了案,但她认为,是手机上的虚假来电显示,客观上“帮助”了诈骗者的诈骗行为,所以光追查骗子还不够,她把电信运营商——沁水移动公司告上法庭。
对此,法院审理认为,来电显示服务是日常生活中公众以此确认来电者的身份,而且消费者也为该服务向被告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因此被告应该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电信服务,即使在现有技术水平上还不能对非法使用号码资源的行为进行有效防范和制止,也应该采取告知、警示来提醒消费者防范损害的发生。并在前不久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移动公司负次要责任,赔偿王沁霞1800块钱。
多说一句,由这个案子看,在骗术花样不断翻新的情况下,防范诈骗,光靠消费者提高警惕显然不够,有关部门都该加强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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