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专电(记者李泽兵)今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次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1020名“特岗教师”,以此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提高农村牧区老师队伍整体素质。
内蒙古首批“特岗教师”名额为初中820名、小学200名,全部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同管理。应聘者为内蒙古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区外普通高校毕业的内蒙古生源,年龄须在30岁以下,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由旗县教育行政部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书》,聘期3年。今后,城市、旗县义务教育学校自然减员空缺岗位将优先聘用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
据了解,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按人均每年1.896万元标准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其他津贴补贴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财政补助水平综合确定,由地方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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