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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反分裂斗争一线 新疆喀什中院被授集体一等功

 

CCTV.com  2009年04月28日 14:2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疆日报   

  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授予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集体一等功。这是西部地区中级法院首次获得此项殊荣。

  最高人民法院在表彰决定中指出,喀什地区中院地处反分裂斗争第一线,按照新时期人民法院“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要求,忠诚履行职责,在艰苦复杂的边疆地区树立了人民法院坚强有力的堡垒形象。他们坚持“政治建院”信念不动摇,确保人民法院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为保障边疆地区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党和人民的高度赞誉。

  根据喀什地区中院的模范事迹和《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为喀什地区中院记集体一等功。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各级法院,大力开展向喀什地区中院学习的活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人民法院队伍,不断开拓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此前,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喀什地区中院获得过自治区文明单位、全区优秀法院、集体二等功等殊荣;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作者: 曹慧娟)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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