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4月27日电(记者杨维汉)“这些年,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单纯、片面、过分地强调某一方面的公正,而忽略其他方面的公正,都会带来一些问题,只有坚持全面、立体的公正观,才能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是在27日于武汉召开的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对全国法院的法官提出了要坚持全面的公正观和办理审判监督
案件需要强化的“五个统一”:强化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强化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相统一,强化客观公正与主观公正相统一,强化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相统一,强化个案公正与普遍公正相统一。
江必新表示,基层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将单纯的审判监督转向立案、审判、执行并重的监督,对刑事、民事、行政以及执行等各类案件都将进行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庭将担负起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重任。
江必新说,“审判监督要扩大到执行案件,覆盖到案件执行等各个环节。对案件执行监督的评查要考察执行标的是否到位,财产是否发放到当事人手中;要考察执行人员是否穷尽了各种执行手段和调查措施;要考察执行结案的合格率;要考察执行结案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要考察执行法律文书是否规范;考察执行卷宗内容是否全面;要考察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执行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数字显示,从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1日,各地法院新收民事申请再审案件108067件,审结97686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21.22%和11.07%。
2006年至2008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刑事、民事、行政各类再审案件130992件。其中,依法改判刑事案件3763件,占同期刑事生效裁判的0.17%;依法改判民事案件35819件,占同期民事生效裁判的0.25%;依法改判行政案件1173件,占同期行政生效裁判的0.39%。
责编:闫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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