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4月26日电(记者刘景洋)住了几十年“土房”的李新洁没想到,仅仅不到一年的时间,她没花一分钱就搬进了宽敞整洁的节能住宅楼。作为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林业局的一名退休教师,李新洁和她的邻居们于近日搬进了新楼,而这都源于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政策。
在松岭林业局,记者看到,新建的11栋节能住宅楼被粉刷一新,在群山的环抱中显得格外醒目。与李新洁一同拿到新居钥匙的居民有218户。
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于2008年初自筹资金在国有林区率先启动了2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国家拉动内需的政策出台后,该地区成为国家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首批试点单位。2009年,国家在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上安排了专项投资22亿元,将覆盖9个省区的重点国有森工局,预计有14.67万户林区职工受益。
棚改启动以来,大兴安岭地区在对所辖林业局棚户区现状反复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大兴安岭林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林区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经公示后得到了广大棚户区职工的充分认可,为棚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同时,他们还采取了先对占压回迁楼建设位置的房屋实行少量拆迁,回迁楼竣工后,不占回迁楼位置的居民直接搬迁上楼的方式,既减轻了棚户区居民的临时安置问题,又节省了费用。并根据拆迁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将户型确定为39平方米到68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受到职工欢迎。
据了解,大兴安岭地区今年已批复的34.17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项目将于近日开工,预计10月交付使用,将有更多的林业职工在此项改造中梦圆安居。
责编: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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