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 > 新闻社区 > 中国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赣法律援助列入民生工程 投千万助困难群体打官司

 

CCTV.com  2009年04月26日 14:37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江西日报  

  4月21日,记者从(江西)省司法厅获悉,今年,江西省首次将法律援助列入民生工程,并拨付了1000万元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项经费。今后,困难群体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更广

  江西省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各地按照现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执行(即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农民工则按2倍执行。

  据介绍,今后江西省将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在《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西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的基础上,将农民工在劳务方面或返乡创业、就业时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导致利益受损,农民因购买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质量低劣产品导致经济损失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在人身财产权益等方面受到损害的事项,一律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法律援助机构驻村设点方便农民求助

  江西省将继续推进法律援助向基层、乡村延伸,着手构建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员)三级法律援助网络,方便群众快捷便利地获得法律援助。

  此外,江西省司法行政部门还将协调和调动各种力量,努力形成“大法援”格局。除组建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法律服务团”外,还将加大与公、检、法、财政、民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进展顺畅。

  争取法律援助数量质量双提高

  办案数量的多少是衡量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得好与坏的重要标准。为此,江西省制定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规定:今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同比要增长40%以上,达到1.8万件,力争突破2万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法律咨询、接访、代书)同比增长50%以上,力争达到15万件(次)。

  为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江西省还将建立健全异地办案协作机制,要求工作人员对接手的案件建立专门档案,实行案件跟踪管理制度,让受援人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提升他们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张武明)

责编:高松

1/1

相关热词搜索: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称: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