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4日电 教育部今天在其网站公布2009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包括普通本科院校共770所,高职院校共1207所,独立学院共318,分校办学点共85个。不含军事院校和港澳台高校。
除本次公布的高等学校名单外,其他任何机构(包括经批准筹建的高等学校)均不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对于违规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教育部提醒今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报名前注意查询本名单,以免失误。
对24所办学条件低于限制招生(黄牌)规定要求的学校,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学校今年的招生规模,并切实增加投入,充实办学条件。对2008年违规、违纪招生办学的学校,确定为限制招生(黄牌)学校(共6所),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学校今年的招生规模,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招生、办学秩序。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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