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黑龙江省出台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下乡”就业。
为切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激发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黑龙江省适当扩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等项目规模。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在项目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增加15分;报考县级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地市级以上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优秀等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黑龙江省还将提高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标准,对参加“三支一扶”“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等项目的毕业生由目前的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1000元,同时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对到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记者 王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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