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午夜新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两份文件6日和7日相继公布。新医改备受国人期待,下面我们通过梳理两份文件中的“时间表”,了解一下未来我们老百姓求医看病有望得到哪些实惠。
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
从2009年开始开展以下项目: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
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根据《实施方案》,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
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根据《实施方案》,国家将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现市(地)级统筹。
国家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公立医院改革2009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根据《实施方案》,三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
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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