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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出台

 

CCTV.com  2009年04月07日 22:04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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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中国新闻):中国国务院今天(7号)发布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实施方案》明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到2011年将重点抓好五项改革。

    这五项重点改革分别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实施方案》指出,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都提高到90%以上。用两年左右时间,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实施方案》指出,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从今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由卫生部门规定。

    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三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从2009年起,对志愿去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

    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问题。实施方案提出, 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公立医院改革2009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责编: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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