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3月30日,湖南省郴州市全市共执结执行积案2035件,执结标的额4.5亿元,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352件,已执结350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总数的99.4%;重点案件314件,执结305件,占重点案件总数的97.1%。各级党委领导挂牌督办案件共有168件,现已执结123件,执行标的额1604.3万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按预定目标取得了初步成效。
4月2日上午,郴州市召开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再动员大会。会议主要是总结、交流前阶段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情况,也是对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他们在湖南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的指导和市委的领导下,全市法院系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认真开展清理积案工作,从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3月31日,106天的时间全市两级法院党组和法院干警负重加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短时间内初步扭转了全市法院执行积案工作的被动局面,初步实现了全市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良性循环。
郴州市在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电视电话会议以后,各地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均迅速成立了由各县(市、区)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法院院长任副组长、其它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保障。为确保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市委政法委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向市委政法委签订责任状,乡镇党委或有执行义务的单位向县(市、区)党委政法委签订责任状,对涉及行政部门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被执行单位要向党委政法委递交责任状,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由于明确了领导责任,一大批涉行政部门案件得以执行。据统计,该市行政部门为被执行人案件共有63件,标的额640.97万元,在此次活动中,已执结5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达470.2万元。
认真排查,摸清全市积案底数。两级法院本着对历史负责,对现在负责,更是对将来负责的积极的态度,对全市执行积案进行全面摸底,共计清查出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执行积案2787件,其中含重点案件314件,对该类未执结的执行案件全部集中,逐案登记造册,按照工作目标的要求视情况进行处理,对有履行能力的案件,指定责任人,依法执行,为本次清积活动及今后开展的统一清理积案活动提供了详实的依据。在认真清理执行积案底数后,根据中央政法委、省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会议精神以及市委专题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并结合郴州市执行工作实际,郴州市中院执行局制定了一个较为科学的《集中清理执行实施方案》,对全市两级法院贯彻全省、全市会议精神,全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行了安排。《实施方案》已下发各县、市、区实施。通过认真组织清理和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活动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为清积专项活动的全面铺开奠定了基础
郴州市委政法委与市中院一起对全市2787件执行积案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明确要求对每一个执行积案都要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并在执行积案中层层筛选出了168件具有代表性的老大难重点案件,作为重点案件由全市两级党委领导挂牌督办包案负责。目前,全市168件挂牌督办案件,已执结123件,执结标的额达1604.3万元。
两级人大、政府、政协在党委的带领下,大力支持人民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积极为人民法院协调各方面关系,以突破老大难重点案件为切入点,带动了一大批案件的执行,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各部门大力协助支持人民法院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良好局面。如资兴市以“两办”(市委办、政府办)文件形式联合向各乡(镇)党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企事业各单位下发《资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建立协助执行联动机制的意见》,使协助执行工作从部分部门、单位参与扩展到全市各相关乡镇、部门、单位共同参与;从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延伸到乡镇、村组、居委会,形成覆盖全市的协助执行网络。市委常委、资兴市委书记李评同志多次听取资兴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并亲自到现场督导协调,效果明显。讫今为止,该市领导挂牌督办案件执结率已达80%。
为广泛宣传此次清积活动,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成立了由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邓满成等为领导小组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宣传报道指导小组,并以市委政法委和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名义联合发文,制定了《关于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实施方案》,对切实做好专项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中院开辟了郴州市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简报,及时反映专项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效。全市法院积极利用省市报刊、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以及其它宣传平台宣传清积活动,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全市两级法院出动宣传车36台次,出宣传栏24期,印发宣传资料一万多份,大造宣传声势。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法院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攻势,扩大了社会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纷纷表示支持法院的活动,部分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和舆论压力,有的自觉履行了义务,有的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要求分期分批履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通过将全市被执行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地址、应当履行的债务等信息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公布,督促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义务,并实行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出入境和对被执行人财产举报有奖等措施,使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对被执行人各方面的信息线索进行全方位跟踪。如被执行人肖某与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借款纠纷一案,经调解结案后,被执行人肖某拒不履行义务,且情节恶劣,嘉禾县法院在这次清积活动中对该案进行电视曝光,被执行人肖某慑于被曝光后将要面临巨大的社会压力,主动将应履行的4万元欠款一次性交齐。
宜章县法院在“清积”活动中设立执行举报电话,将执行局干警的手机号码向社会公布,并承诺只要当事人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24小时受理举报,出警执行,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如申请人吴某三年前经法院调解与丈夫张某离婚,约定未满五岁的儿子由吴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然而,张某领取调解书后便远逃新疆,从此杳无音讯。法院虽然立案执行,但由于查找不到张某下落,执行只好中止。2009年1月17日下午5时,吴某终于发现了已娶妻生子回老家办事的张某踪影,立即拨打宜章法院执行局电话。宜章法院四名执行法官立即行动,并于当晚7时依法对张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当晚10时,张某通知家人将1.4万元执行款全部交到了法院。
清积活动开展三个月来,全市共召开集中执行兑现大会12场,兑现执行款额达8960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作者:姜志雄 罗仲贵)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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