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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居住证即将登台 流动人口有望享有居民待遇

 

CCTV.com  2009年03月31日 18:2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3月31日电(记者袁爽)在浙江省“风行”12年的暂住证即将成为一个“历史名词”,退出历史舞台。日前,《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正式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提出,要对流动人口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这预示着浙江省流动人口将人人享有居民待遇。

  据了解,浙江是流动人口大省。截至2007年6月,在册流动人口达1670余万人,与常住人口比例为1∶3;流动人口中务工人员达1540.4万人。《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是1995年制定出台的,2004年7月进行修改,并放宽了限制,外来务工人员在求职或搞经营活动等情况下,不需出示暂住证,但暂住证制度继续执行。

  提高公共服务待遇成居住证最大亮点

  暂住证更多的是适应治安管理的需要,但随着形势发展,对流动人口不仅需要管理,还要加强服务,以便建立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以及配套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在子女就学、社会保障、卫生防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方面可享受公共服务待遇成为居住证最大亮点,也是与暂住证的区别所在。不过,对于居住证可享受的具体相应待遇,草案里并没有作明确的说明。浙江省政府将其放权给各市县,由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可享受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

  另外,居住证将分为《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两类。已取得临时居住证满三年的,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并符合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流动人口,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同时,居住证作为持有人的居住证明,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立法部门鼓励网友建言献策

  对于浙江暂住证即将退出历史舞台,许多网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网友向日葵建议,对持居住证者给予优先落户;网友板豆对居住证表示赞同,同时他还表示,要真正加强外来工的管理,做好外来工的工作,只能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想外来工所想,急外来工所急,从根本上打破户籍不平等这一顽固堡垒,实行城乡一体化。视外来工为本地人,为自己人,这样的管理才是全面的管理,有效的管理,人性化的管理……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行政法规处处长汤达金告诉记者,网友提的意见都很好,希望网友对《条例草案》继续提出意见建议。另外,网友不少意见都非常具有针对性,通过广泛听取网友的意见,可以帮助他们把《条例草案》修改得更加完善。立法部门鼓励网友建言献策。

  人大代表杨晓霞:关键要一视同仁

  来自江西的外来务工妹子杨晓霞,在参与某媒体发起的讨论中表示,制度建设仅仅是一方面,根本是要从管理观念和服务意识上淡化直至彻底取消身份痕迹,消除对外来人员的不平等待遇,与当地居民共同享受城市发展与改革的成果.

  杨晓霞从一个普通的缝纫工,到当选上全国人大代表,对外来务工者在城市中的生存有着切身体会。“户籍改革制度如果改了不执行,就如同一个人只是换了名字,又有什么用呢?”杨晓霞说,暂住证变成了居住证,功能略有增加,但说到底持有居住证的人还是和当地户籍人口在福利待遇等方面有所区别。

  对此,她希望户籍制度能有所改革,不管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暂住证改为居民证要体现公平。让居住证的持有者真正得到当地居民的待遇,就要从管理,服务上做到真正一视同仁,在医疗保险、子女就学、住房保障、房屋住房、以及公积金贷款买房等方面真正和当地人一样。 (完)

责编:闫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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