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盈盈获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后离开法庭时,以过来人身份呼吁“大家千万不要酒后驾驶”。(图片来源:文汇报)
三月十六日,香港艺人汤盈盈因酒后驾驶及不小心驾驶罪,被观塘裁判法院判罚一百六十小时社会服务令,停牌一年及罚款一千二百港元。图为汤盈盈由助手陪同步入法院。 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中新网3月17日电 香港《文汇报》今日在“要闻”栏目刊发报道称,香港无线艺员汤盈盈于去年在西贡醉酒驾驶,令一对男女受伤,她早前承认2项醉酒驾驶及不小心驾驶罪名,16日在香港观塘法院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罚款1200元及停牌一年。
汤盈盈无论在庭内或庭外都表达对事件深切悔意,被感化官称赞待人真诚的她,不忘以身作则呼吁友人不要酒后驾驶。
汤盈盈(33岁)16日身穿白色外套、黑色西裤及高跟鞋,由好姐妹艺员钟丽淇、助手及经理人等亲友陪同到庭,期间汤盈盈一直神情肃穆、眉头紧皱,闻判后表情仍无丝毫放松。获判社会服务令的她,与感化官会面不到半小时后,即在法庭保安的护送下,步出有大批记者守候的法庭大门,传媒实时争相追访,场面一度混乱。
在判刑前,辩方资深大律师骆应淦作出进一步求情,指汤盈盈在过往经常从事多项社会及慈善活动,加上感化官也建议她判处社会服务令,恳求法庭能够采纳。署任主任裁判官同意该报告的内容,认为汤盈盈再次酒后驾驶的机会极低,接纳她已深感悔意,但在判刑后警告她不得于停牌期间驾驶,否则会有判监的可能,汤盈盈此时即向法庭乖乖交出车牌。
有消息指,曾于1998至2005年有3个交通定罪记录的汤盈盈,在报告中充分表现出她的悔意,而感化官认为她是一个真诚的人,她犯案只是高估了自己承受酒精的能力,同时也不大留意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事发后汤盈盈坦诚认罪,更深切感到行为愚昧及不负责任。但汤盈盈的父母向感化官透露,女儿孝顺心地善良,当他们知道女儿偶尔会“几杯下肚”,也甚为吃惊,而汤盈盈也表示事件令到父母失望,同时也对案中伤者感到抱歉。她承诺会以身作则,呼吁朋友与同事不要步她后尘。
案发于去年11月30日,汤盈盈驾车途经西贡公路与康健路交界,因收刹不及伤及电单车上2名男女,其中女乘客更被抛至汤座驾的挡风玻璃再反弹落地。其后汤盈盈被发现其呼气的酒精含量超标3倍。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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