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5日电(任丽娜 司国宁) 山西省运城市今日有消息,日前,两名派出所所长和一名刑警队队长因酒后开会造成恶劣影响,被禁闭3天。另外,1名民警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4名相关责任人被勒令写出检查。
防止由于公安机关内部要求不严、管理不力,发生“大、恶、丑”案件,自3月1日起,山西省公安厅全面施行“六条警规”,将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纳入110报警投诉范围,运城市公安机关自查自纠,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行为的民警。
据悉,2月27日,河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快速反应中队两名协勤民警王某、胡某擅自撬开该局一位原局领导办公室房门,将房内电脑抱至该两人宿舍使用,影响恶劣,被该局予以辞退。
3月5日上午上班期间,河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综合中队民警张某玩电脑游戏,被运城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暗访人员当场纠正。治安大队大队长白某就此作出检查,该局同时责令同样负有责任的治安大队指导员胡某、综合中队负责人张某以及违纪民警张某写出深刻检查。
3月6日下午,芮城县公安局风陵渡派出所所长刘某、风陵渡黄河大桥派出所所长石某及刑警大队风陵渡中队中队长薛某酒后参加全县政法工作会议,造成不良影响,被该局党委处以禁闭3天的惩戒,并于当晚被送往芮城县行政拘留所执行。禁闭期结束后,该3人在全局民警大会上公开作出检查。(完)
相关阅读:山西省公安厅六条警规
一、严禁对群众的报警报案不履行法定职责、不及时出警处置,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
二、严禁乱收费、乱罚款、收“黑钱”,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三、严禁违反规定办证办照,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
四、严禁参与经营或变相经营娱乐场所和煤焦企业、非煤矿山,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五、严禁收受当事人和代理人财物或违法违规执法办案,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六、严禁向违法人员通风报信或为违法活动提供保护,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按现行有关规定处理。(完)
相关链接:
责编:赵德礼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