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消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是就业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为此,海南省即将完善和出台一揽子就业配套政策,采取多项促进和稳定就业的举措。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补贴
省人劳部门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出台了系列措施,包括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工作的毕业生,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对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毕业生,实施相应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此外,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将取消落户限制。积极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将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和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重点帮扶。
调整社保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据省人劳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省将调整部分社会保险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会同省财政、省地税部门草拟了《关于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目前已向省政府请示,很快将要实施,具体措施包括拟对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拟对困难企业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拟对在符合一定条件的统筹地区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向稳定员工队伍、裁员在一定的比例内的困难企业,在一定的期限内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在岗和转岗补贴。(记者王绍兵通讯员汪伟平实习生许涵宇)
责编:赵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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