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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适用房将于下半年试点供应

 

CCTV.com  2009年03月01日 11:50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3月1日专电(记者 姚玉洁)上海日前公布市民对《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经适房准入条件、定价、建房选址配套和退出机制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市民的反馈意见,目前已经逐条梳理,将吸取合理建议抓紧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办法将按政府规范性文件报批程序,再次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上报市政府研究,预计将在今年四五月份颁布。上海将选择2-3个具备条件的区,在下半年开展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审核、供应试点工作。

  从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1月8日,《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据专业从事社会调查研究的上海零点指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统计,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东方网、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页面点击数超过1800万人次,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通过调查问卷、论坛留言、电子邮件、信函、传真、座谈会等方式,共收到市民意见和建议3461件。

  从市民的反馈来看,绝大多数市民对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持肯定态度,在3400多条反馈意见中,仅有20余条持相反意见;对照拟订的准入条件后,有86.9%的市民愿意购房;不少网民和专家学者认为,经济适用住房虽然会对附近商品住房的价格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对全市整体房价造成很大冲击。

  其中,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条件、定价、建房选址配套条件和退出机制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有64.7%的反馈意见集中在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条件方面,认为目前准入门槛合理的市民占了多数;绝大多数市民希望经济适用住房的定价要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并建议监管部门要加强定价稽核;大部分市民希望经济适用住房建在交通方便、配套条件较好的区域或工作地点附近;在退出机制方面,73%的市民认为经济适用住房应优先转让给保障机构,部分市民则建议,限制转让期限应该从五年延长至十年。

责编: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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