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扬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吴宏君披露:扬州某地下钱庄在境内、外设点,从事非法跨境汇兑活动,涉案人员分布在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涉及363个账户,江苏、福建、上海警方在公安部的统一布署下,由扬州公安机关主侦,历时一年,铲除了这颗“毒瘤”。自此,非法集资达85亿,受到中央领导关注、温家宝总理批示“彻查并依法严处”的这起大案彻底告破。
亿元账户涉嫌洗钱
2008年初,扬州市公安局接到该市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提供的线索。线索反映:福建人钱子程往来账目可疑,在他的账户上,单笔交易在百万元以上的比比皆是,账户总额达数亿元,而此人又无经营活动,扬州有资金从此账户上通过。
2008年5月,扬州市反贪局查处一起挪用公款案件,发现部分涉案款项通过钱子程转移至境外,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这笔款项足有200余万元之多。
2008年7月至11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福建、江西、广东等部分重点地区联合组织开展了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各地公安机关成功破获“8·12”专案、广东谢某特大系列地下钱庄案、江苏何某特大地下钱庄案等四十余起重特大案件,打掉68个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交易窝点,涉案金额达一千余亿元人民币,缴获、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2.5亿元。同时,湖南、广东、云南等地先后成功破获了一批网络炒汇案件,有效遏制了网络炒汇活动的蔓延态势。 >>详细
近年来,一些以典当行、担保公司、理财咨询公司等形式存在的“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活动较为猖獗,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给社会治安带来隐患。
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提出,对“地下钱庄”逃避金融监管,非法为他人办理大额资金转移等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应依法严惩,在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中单独列举。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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