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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事件折射中国日益重视公众知情权

 

CCTV.com  2009年02月21日 22:46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2月21日电(记者 刘娟 王研 刘欢)一个因盗伐林木被关的青年在看守所受伤,送医后不治而亡。警方称其受伤原因是和狱友“躲猫猫”撞墙所致。

  就在舆论对此事高度关注、“躲猫猫”迅速成为网络热词之时,事件发生地云南省官方公开邀请了网民等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前往事发地调查。目前,调查报告已在网上全文发布。

  针对一起在网络上引起热议的舆论事件,官方正式邀请网民参与调查,提供一个“了解真相的机会”。对此,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庆安认为:“这说明网络舆论的监督在得到政府的承认,显示了政府对公众知情权的日益重视。”

  “躲猫猫”事件的脉络并不复杂。1月29日,24岁的李荞明到昆明市晋宁县盗伐林木,被当地警方刑拘并关押在晋宁县看守所。2月8日李荞明因重伤入院,4天后在医院不治身亡,死亡证明书上写着因“重度颅脑损伤”致死。

  关于李荞明受伤致死原因,晋宁县警方称是其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造成的。这一死因不仅死者家属无法接受,也引起了众多网民的质疑。

  “用坦诚、开放、开明的心态来对待网络舆论”。当发现“躲猫猫”一词在网络上已经铺天盖地之时,云南省委宣传部决定正式邀请网民参与事件调查。

  “报名者几乎把电话打爆。”云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龚飞说,因报名人数太多,最终确定在15人组成的调查委员会中,有网民8人,其中主任和副主任均由网民担任。

  “这将会成为中国互联网的一个重大事件被载入史册。”“云南省相关部门的这一做法,开邀请网民参与重大敏感问题官方调查之先河,体现了执政者对网络民意的重视与尊重,堪称官民互动的典范之一。”网友们的留言显示了他们对调查委员会所寄予的厚望。

  然而,经过一天的实地调查,目前张贴在网络上的调查报告并未对事件本身下结论,只是客观地还原了当天的调查过程。

  “我们也是普通人。”调查委员会副主任、网民“边民”说:“我们能做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接近真相,要揭露真相是很难的。调查时间毕竟只有短短一天。”

  据悉,20日调查当天,委员会成员向警方作了提问、对案发现场进行了查看、拿到了死亡医学证明书等书证。但由于“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保密纪律”,未能见到事发当时被害人的同室狱友及其他物证。

  调查结果难令网民满意,有人觉得调查委员会不过是“充当了记者的角色”。有的说调查只是“走过场做给大家看的,连同监狱的人都没问到”,有的说“最基本的证人、证据,你们都接触不到,你们去100遍看守所也没有用”。

  让网民参与真相调查可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但是,“网民调查不能取代司法调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认为。

  走出虚拟的网络力量在现实中遭遇着尴尬。调查委员会的成员们对这次活动进行着反思:时间仓促、准备不够充分固然是原因之一,但网民代表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监督,遭遇法律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必然的。因为网民本身的权力就是有限的,不能凌驾在法律之上。网络舆论也许能起到督促监督的作用,却无法取代公权力的职能。事件真相不再“躲猫猫”,最终仍有待相关职能部门来完成。

责编:赵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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