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首页|搜视|直播|点播|新闻|体育|娱乐|经济|房产|家居|论坛| 访谈|博客|星播客|网尚文摘

首页 > 新闻频道 > 中国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西藏:藏历新年被列为法定节假日 每年放假7天

 

CCTV.com  2009年02月16日 13:4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社  

  今年2月25日是西藏传统藏历新年,为了让西藏广大干部职工过好传统新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藏历新年列为自治区法定节假日,决定每年藏历新年放假7天。

  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09年藏历新年放假7天,放假时间为2009年2月23日至2009年3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有关部门获悉,西藏其他地区藏历新年放假基本按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放假通知执行。

  “春节休息了7天,现在藏历新年又放7天,心里真的很高兴。”藏族青年洛桑次仁说,今年春节期间,他坐火车去成都旅游,现在藏历新年又快要放假了,他准备到老家山南过年。

  国家充分尊重西藏民族传统习俗,根据相关自治条例和法规,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规定在执行全国性法定节假日的基础上,将“藏历新年”“雪顿节”等藏族传统节日列为西藏自治区的法定节假日,“藏历新年”和“雪顿节”各放七天长假,如当年“藏历新年”和春节长假不重合,西藏的干部职工就能比其他省区市干部职工每年多享受14天的假。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了解到,自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以来到去年。西藏地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充分行使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已制定了255件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用法律的手段充分维护了藏族群众包括欢度民族节日在内的各项特殊权益。此外,今年,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将每年的3月28日设立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记者拉巴次仁)

责编:刘立

1/1

相关热词搜索: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称: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