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月24日电(记者 呼涛)在实现松花江流域治污项目在去年全部开工建设目标后,黑龙江省提出,规划治污项目建成投运率必须达到85%以上,并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保证松花江治污见实效。
记者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获悉,为确保完成《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项目年度目标,黑龙江省将力争《规划》项目建成投运率达85%以上。其中,60个工业治理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40个污水处理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双城、阿城、同江、海林、肇东等15个污水处理项目投入运行并形成减排能力。
黑龙江省将按照“保建设、保运行、保减排”的要求,督促在建项目制定项目推进表,落实责任人和推进措施,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已投运项目监管,确保治污设施运行效果。
为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黑龙江省将着力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建设运营机制。黑龙江省将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国有和民营企业的合作,采取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推进与清华同方的战略合作,支持有实力的国内外公司加入合作行列,加快污水处理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
松花江是我国第三大河流,也是东北人民的母亲河。国家高度关注松花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松花江流域水环境和中俄界河水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安排了治污项目222个,项目总投资约134亿元。目前,黑龙江省列入规划的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责编: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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